甲企業2015年10月委托乙加工企業加工A類化妝品一批,乙企業提供原材料成本為20000元,收取不含稅加工費5000元;另外,還委托乙企業加工B類化妝品一批,甲企業提供原材料成本為40000元,向乙企業支付不含稅加工費為10000元,乙企業無B類化妝品同類售價。本月將委托加工的化妝品全部收回,本月將收回的B類化妝品全部售出,取得不含稅價款80000元。甲企業本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元。(化妝品消費稅稅率為15%)
A: 21428.57
B: 3176.47
C: 0
D: 2517.34
【考點】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
【解題思路】委托乙企業加工A類化妝品,由受托方乙企業提供原材料,實質為乙企業銷售自產化妝品,由乙企業自己繳納消費稅;委托乙企業加工B類化妝品,由乙企業代收代繳消費稅,甲企業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銷售的,應再申報繳納消費稅,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可以扣除。
乙企業代收代繳B類化妝品的消費稅=(40000+10000)/(1-15%)*15%=8823.53(元)
甲企業銷售B類化妝品應納消費稅=80000*15%-8823.53=3176.47(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