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的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其適用原則有( )。
A: 主刑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B: 附加刑既能附加適用,也能獨立適用
C: 數罪并罰時,必須同時適用主刑和附加刑
D: 數罪并罰時,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并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E: 對犯罪的外國人,驅逐出境可以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
選項A, 主刑只能獨立適用, 不能附加適用。選項B, 附加刑既可以獨立適用, 也可以附加適用。選項C, 關于幾種不同情況下數罪并罰規定的內容來看,都是指主刑的并罰, 并不包括附加刑的并罰。選項D,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 附加刑仍須執行, 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 合并執行, 種類不同的, 分別執行。選項E, 對犯罪的外國人, 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