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于特殊普通合伙企業的性質、法律責任承擔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某一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 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 某一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該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擔責任
D: 它是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機構性質的合伙
(1)選項D: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指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機構性質的合伙企業;(2)選項ABC: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