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年末所有者權益合計數為4735萬元,2018年實現凈利潤1560萬元,2018年3月分配上年股利630萬元;2018年8月發現2016年、2017年行政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分別少提折舊200萬元和300萬元(達到重要性要求),假設按稅法規定上述折舊不再允許稅前扣除。甲公司自2016年4月1日起擁有乙公司30%的股權(具有重大影響),2018年10月乙公司將自用房地產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該項轉換導致乙公司所有者權益增加400萬元;甲公司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25%,按凈利潤10%計提盈余公積。若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2018年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所有者權益合計數本年年末余額應列示的金額為( )萬元。
A: 5254
B: 5285
C: 5764
D: 5884
【解析】甲公司2018年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所有者權益合計數本年年末余額應列示的金額=4735+1560-(200+300)-630+400×30%=5285(萬元)。
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企業至少應當單獨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項目:(1)凈利潤;(2)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項目及其總額;(3)會計政策變更和差錯更正的累積影響金額;(4)所有者投入資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等;(5)提取的盈余公積;(6)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的期初和期末余額及其調節情況。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