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中國公民李某出版散文集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將其中6000元通過民政部門捐贈給貧困山區。李某稿酬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 3640
B: 3808
C: 4480
D: 4760
李某通過民政部門對貧困山區進行公益性捐贈的扣除限額=40000×(1-20%)×30%=9600(元),李某實際捐贈的金額未超過扣除限額,可以全額稅前扣除。
李某稿酬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0000×(1-20%)-6000]×20%×(1-30%)=3640(元)。
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允許從應納所得額中扣除。
一般捐贈額的扣除以不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所得額的30%為限。
計算公式:捐贈扣除限額=申報的應納所得額×30%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定率減除20%的費用。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