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生前立有遺囑,在其死后,財產由兒子乙繼承,但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之后,乙的孩子丙繼承該筆遺產的方式應當為()。
A: 遺贈
B: 代位繼承
C: 轉繼承
D: 遺囑繼承
乙先于甲死亡,因此甲所立遺囑不發生效力。甲死亡之后,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處理遺產,乙的孩子丙有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代位繼承。
答案選 B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