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某因病去世,去世時遺產由其妻甲和兩個孩子乙、丙繼承。當時甲已經懷孕,為胎兒保留繼承份額人民幣10萬元,但胎兒出生后僅兩個小時就死亡了。這10萬元應當()。
A: 由甲、乙、丙各繼承三分之一
B: 甲繼承一半,乙和丙繼承一半
C: 由甲全部繼承
D: 由乙、丙繼承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可知這10萬元應由乙繼承。故選C。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