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整體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與商品房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支付額和開發成本共計10000萬元;該公司沒有按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銀行借款利息(開發費用扣除比例按國家規定允許的最高比例執行);該項目轉讓的有關稅金為200萬元(不含增值稅)。計算確認該商品房項目繳納土地增值稅時,應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和“其他扣除項目”的金額為()萬元。
A: 1500
B: 2000
C: 2500
D: 3000
房地產開發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納稅人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銀行借款利息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應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10000×10%=1000(萬元);其他扣除項目是指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和房地產開發成本的20%計算加計扣除費用,其他扣除項目=10000×20%=2000(萬元)。則應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和“其他扣除項目”=1000+2000=3000(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