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廠位于市區,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5月增值稅留抵稅額68000元,2017年6月發生如下業務:
(1)外購面粉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50000元,進項稅額19500元;購進淀粉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60000元,進項稅額10200元;向農戶收購玉米,開具的農產品收購憑證上注明價款40000元。
(2)存貨盤點時發現,上月購進的一批白糖短缺20%,該批白糖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00000元,支付運費3000元,已抵扣進項稅額,經查,15%因管理不善丟失,5%系儲存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耗。
(3)購進一輛倉庫用叉車(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21000元;購進一輛消費稅應稅小汽車自用,不含稅價54000元,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4)從某模具廠購買生產用模具一批,該模具廠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26000元,稅款780元。
(5)以外購的價值300000元的原材料委托某企業加工餅干,支付含稅加工費120000元和含稅輔料費40000元,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6)銷售一批食品給某超市,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800000元,同時收取包裝物押金50000元并單獨記賬核算,另收取優質費5000元。
(7)研制一種新型食品,為了進行市場推廣和宣傳,無償贈送200件給消費者品嘗,該食品無同類產品市場價,生產成本600元/件,成本利潤率為10%。
(8)將一臺自用的消費稅應稅小汽車出售給企業員工,作價120000元,該小汽車系2009年購進,購進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80000元。
(9)銷售食品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品給某養殖戶,取得含稅收入28000元。
(10)支付水電費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額99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上述第(3)筆業務和第(4)筆業務形成的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合計( )元。
A: 12750
B: 13530
C: 47621.79
D: 48401.79
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21000+54000)×17%+780=13530(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