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對一審違反法定程序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 )。
A: 由本院院長負責審理
B: 由原合議庭進行審理
C: 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D: 由原合議庭中的審判長進行審理
【考點】行政訴訟程序-上訴案件的審理
【解題思路】由于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也可以查清事實后改判。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的行政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不服的,可以再行上訴。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