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發現生效裁判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發回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A: 審理本案的審判人員、書記員應當回避而未回避的
B: 依法應當開庭審理而未經開庭即作出判決的
C: 經合法傳喚,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缺席判決的
D: 遺漏應出庭作證的證人但不影響案件正確裁判的
E: 對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未予裁判的
【考點】行政訴訟程序-再審案件的審理及裁判
【解題思路】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發現生效裁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發回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審理:(1)審理本案的審判人員、書記員應當回避而未回避的;(2)依法應當開庭審理而未經開庭即作出判決的;(3)未經合法傳喚當事人而缺席判決的(選項C錯誤);(4)遺漏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的(選項D錯誤);(5)對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未予裁判的;(6)其他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裁判的。
答案選 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