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資成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資為房產,估價為30萬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該公司,成為股東。甲、乙、丁的出資均為現(xiàn)金,并已足額繳納。后該公司經(jīng)營不善,拖欠巨額債務。現(xiàn)查明,丙作為出資的房產僅值15萬元。依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 )
A: 僅以公司現(xiàn)有財產為限清償債務
B: 丙應當補足其出資差額,甲、乙對其承擔連帶責任,公司以補足后的財產清償債務
C: 丙應當補足其出資差額,甲、乙、丁對其承擔連帶責任,公司以補足后的財產清償債務
D: 甲、乙、丙、丁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無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