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華興服裝公司因管理不善造成虧損,未彌補的虧損達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長李某決定2008年4月6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討論如何解決公司面臨的困境。2008年4月1日,董事長李某發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內容如下:討論解決本公司面臨的虧損問題,凡持有股份10萬股以上的股東直接參加臨時股東大會,小股東不必參加。股東大會如期召開。有90名股東出息會議。會議議程為兩項:(1)討論解決公司經營所遇困難問題的措施;(2)改選公司監事2人,經討論,大家認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無扭轉希望,經表決,80名股東同意解散。會后,未出席股東大會小股東黃某認為公司請煩了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
(4).小股東黃某收到侵害的合法權益有()
A: 參與公司決策權力
B: 出席臨時股東會議的權利
C: 參與股東管理的權利
D: 知情權
E: 查閱權
答案解析:本體考核股東權利、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小股東也有權參加臨時股東大會,所以本案中黃某的知情權和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的權利受到了侵害。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