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5月外購一批原材料,不含稅金額為35萬元將該批原材料運往位于市區的乙企業并委托其加工成實木地板,取得運輸企業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運費金額4萬元。當月加工完畢,乙企業收取不含稅加工費6萬元。已知乙企業無同類實木地板的銷售價格,實木地板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5%。乙企業應代收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萬元。
A: 0.17
B: 0.23
C: 0.12
D: 0.35
由受托方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二稅”的單位和個人,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適用稅率執行。乙企業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35+4+6)/(1-5%)×5%=2.37(萬元),乙企業應代收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2.37×7%=0.17(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