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將設備租賃給他人使用,合同約定租期從2018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每年不含稅租金480萬元,2018年8月15日一次性收取3年租金1440萬元。下列關于該租賃業務的說法,正確的是( )。
A: 2018年增值稅應確認的計稅收入為480萬元
B: 2018年增值稅應確認的計稅收入為160萬元
C: 2018年應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1440萬元
D: 2018年可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160萬元
選項AB,增值稅中,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所以2018年增值稅應確認的計稅收入為1440萬元。 選項CD,企業所得稅中,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所以2018年可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480÷12×4=160(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