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在建工程停建和報廢發生的損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時,需要提供的證據有( )。
A: 企業出具的責任認定、賠償情況的說明
B: 工程項目投資賬面價值的確定依據
C: 企業當期建設資金不足的銀行證明
D: 工程項目停建原因說明
E: 企業出具的專業技術鑒定意見
在建工程停建、報廢損失,為其工程項目投資賬面價值扣除殘值后的余額,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1)工程項目投資賬面價值確定依據;
(2)工程項目停建原因說明及相關材料;
(3)因質量原因停建、報廢的工程項目和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停建、報廢的工程項目,應出具專業技術鑒定意見和責任認定、賠償情況的說明等。
答案選 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