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 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代為加工一批屬于應稅消費品的原材料(非金銀首飾),該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發出原材料實際成本為 1000 萬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稅的加工費為 300 萬元,增值稅稅額為 39 萬元,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為 140 萬元。該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驗收入庫,其實際成本為( )萬元。
A: 1300
B: 1339
C: 1440
D: 1479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不計入實際成本。
收回后用于繼續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是可以進行抵扣的,不能計入成本,所以本題中的實際成本=1000+300=1300(萬元),選項A正確。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