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有( )情形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A: 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5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情況下,股東會會議決議不向股東分配利潤
B: 股東會會議決議與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轉讓主要財產
C: 股東會會議決議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
D: 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
E: 股東會會議決議減少注冊資本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選項A正確);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選項B正確);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選項D正確)。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