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國甲居民公司在B國設有分支機構,在B國取得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B國稅率為30%,A國稅率為25%,B國規定在本國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業享受稅率為20%的優惠,A和B簽訂稅收饒讓協定,則甲居民公司對在B國取得的所得應補稅【 】萬元。
A: 5
B: 0
C: 10
D: 25
采取稅收饒讓政策的企業在他國享受了免稅或減稅待遇,該免稅或減稅的數額視同已繳稅額,在本國應納稅額中抵免。B國所得在A國應納稅額=100×25%=25(萬元),抵免限額=100×30%=30(萬元),因此B國取得的所得不需要在A國補稅。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