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6%,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10%.該企業委托其它單位(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加工一批屬于應稅消費品的原材料(非金銀首飾),該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發出材料的成本為180萬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稅的加工費為90萬元,支付的增值稅為14.4萬元。該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驗收成本為( )萬元。
A: 270
B: 280
C: 300
D: 314.4
本題的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物資180 貸:原材料180 借:委托加工物資9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4.4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30 貸:銀行存款134.4 借:原材料270 貸:委托加工物資270 所以該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驗收成本為180+90=270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