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李某陳某發生口角,李某將陳某打成輕微傷,縣公安局對李某送達10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書。李某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12月8日,市公安局同意李某撤回復議申請。根據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
A: 市公安局審理該行政復議案件時,應當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
B: 如李某能夠證明撤回復議申請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可以就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對該處罰決定提出復議申請
C: 若李某不撤回行政復議申請,則復議期間縣公安局改變罰款數額,不影響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
D: 復議期間,縣公安局可以自行向李某收集證據
【考點】行政復議程序-審理中的其他有關問題
【解題思路】選項D:在行政復議期間,被申請人不得自行向申請人和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收集證據。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