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車貿易公司 2021 年 5 月從甲汽車制造廠購進氣缸容量為 3.6 升的小汽車 20 輛,不含稅價格 為 40 萬元/ 輛。該貿易公司本月銷售 12 輛,含稅銷售收入為 58.76 萬元/ 輛;以 1 輛小汽車抵償 乙企業(yè)的債務,根據債務重組合同規(guī)定,按貿易公司對外銷售價格抵償乙企業(yè)的債務,并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乙企業(yè)將其作為管理部門接待用車。對上述業(yè)務的稅務處理,下列說法正確 的有 ( )。(消費稅稅率為 25%)
A: 甲汽車制造廠應納消費稅 320 萬元
B: 乙企業(yè)債務重組取得的小汽車應繳納車輛購置稅 5.20 萬元
C: 貿易公司銷售小汽車不繳納消費稅
D: 貿易公司抵償乙企業(yè)債務的小汽車應按照最高價計算繳納消費稅
E: 貿易公司銷售小汽車應繳納消費稅 62.40 萬元
本題考查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甲汽車制造廠銷售小汽車應納的消費稅= 20×40×25% = 200 (萬元),選項 A 錯誤。乙企業(yè)債務重組取得的小汽車應繳納車輛購置稅= 58.76÷(1+13%)×10% = 5.20 (萬元),選項 B正確。 小汽車在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納稅,貿易公司不需要再繳納消費稅,選項 D、 E 錯誤,選項 C 正確。
答案選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