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稅法的時間效力的陳述,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 稅法的時間效力是指稅法何時生效的問題
B: 對于重要稅法的個別條款的修訂,目前大多采用這種自通過發布之日起生效的方式
C: 稅法的失效方式中,很少采用的是直接宣布廢止
D: 我國及許多國家的稅法均不堅持不溯及既往原則
【該題針對“稅法的效力”知識點進行考核】
【解析】稅法的時間效力是指稅法何時生效、何時終止效力和有無溯及力問題,而不單是何時生效問題;對于重要稅法的個別條款的修訂和小稅種的設置,較易理解和掌握,因此大多采用這種通過發布之日起生效的方式;稅法的失效方式中,很少采用的是稅法本身規定廢止日期,因為這種方式較為死板,易于使國家財政限于被動;稅法的失效方式中,最常見的方式是新稅法代替舊稅法;我國及許多國家的稅法均堅持不溯及既往原則。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