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選項中,打破了稅法效力等級的限制,即居于特別法地位較低級別的稅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為普通法的級別較高的稅法的原則是( )。
A: 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原則
B: 新法優于舊法原則
C: 法律優位原則
D: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依據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當兩部法律對同一事項分別定有一般和特別規定時,其特別規定效力可以高于一般規定效力。該原則打破了稅法效力等級的限制。
答案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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