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共有100名職工,其中30名為總部管理人員,70名為直接生產工人。從2016年1月1日起,該公司實行累積帶薪缺勤制度。該制度規定,每名職工每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帶薪年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結轉一個日歷年度超過1年未行使的權利作廢;職工休年假時,首先使用當年享受的權利,不是部分再從上年結轉的帶薪年休假中扣除職工離開公司時,對未使用的累積帶年休假無權獲得現金支付。2016年12月31日,每個職工當年平均未使用帶薪年休假為3天。甲公司預計2017年有60名職工將享受不超過5天的帶薪年體假,剩余40名職工(包括30名總部管理人員,10名直接生產工人)每人將平均導受6天年休假,該公司平均每名職工每個工作日工資為400元。甲公司2016年年末因累積帶薪缺勤計入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元
A: 12000
B: 16000
C: 24000
D: 0
甲公司2016年年末應當預計由于累積未使用的帶薪年休假而需要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根據甲公司預計2016年職工的年休假情況,只有30名總部管理人員會使用2016年的未使用帶薪年休假1天(6-5),而其他職工2016年累計未使用的帶薪年假都將失效,所以應計入管理費用的金額=30×(6-5)×400=12000(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