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啤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6月銷售啤酒 20 噸,取得不含稅銷售額57400元。另收取包裝物押金3500元(含供重復使用的塑料周轉箱押金500元)并單獨核算。該廠當月應繳納消費稅( )元。
A: 4800
B: 5000
C: 4400
D: 4000
本題考查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步驟如下: 第一步:判斷征稅范圍與納稅環節。 啤酒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本題中,啤酒廠銷售啤酒,應當征收消費稅。 第二步:確定計稅依據。 啤酒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征消費稅,受銷售數量和單位稅額兩個因素影響。每噸不含增值稅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3000元及以上的啤酒為甲類啤酒,每噸不含增值稅出廠價(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3000元以下的啤酒為乙類啤酒。其中包裝物押金不包括重復使用的塑料周裝箱的押金。 本題中,啤酒不含稅出廠價=[57400+(3500-500)÷(1+13%)]÷20=3002.74(元),大于3000元,屬于甲類啤酒。 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即銷售的甲類啤酒20噸。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 甲類啤酒適用稅率250元/噸。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20×250=5000(元)。因此,選項B正確。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