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2月銷售應稅貨物不含稅銷售額為600萬元,銷售免稅貨物銷售額200萬元,貨物耗用材料的進項稅額為65萬元,該企業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為( )萬元。
A: 67.75
B: 94.25
C: 78
D: 29.25
本題考查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題解題步驟如下: 第一步:確定銷項稅額。 銷售貨物,適用稅率13%,銷項稅額=600×13%=78(萬元)。 第二步:確定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65×[200÷(600+200)]=16.25(萬元)。 可抵扣的進項稅額=65-16.25=48.75萬元。 第三步:計算當期應繳納的增值稅。 當期應納稅額=78-48.75=29.25(萬元)。因此,選項D正確。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