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甲企業和乙企業共同使用面積為8000平方米的土地,該土地上共有建筑物15000平方米,甲企業使用其中的4/5,乙企業使用其中的1/5。除此之外,經有關部門批準,乙企業在2005年1月份新征用耕地6000平方米。甲乙企業共同使用土地所處地段的年稅額為4元/平方米,乙企業新征土地所處地段的年稅額為2元/平方米。2005年度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情況是( )。
A: 甲企業納稅25600元,乙企業納稅18400元
B: 甲企業納稅25600元,乙企業納稅6400元
C: 甲企業納稅48000元,乙企業納稅24002元
D: 甲企業納稅48000元,乙企業納稅12000元
【解析】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一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甲企業應繳納土地使用稅=8000×4÷5×4=25600(元);
乙企業應繳納土地使用稅=8000×1÷5×4=6400 (元).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