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跨國公司在某一納稅年度,來自本國所得100萬元;該公司在甲、乙、丙三國各設一分公司,甲國分公司所得40萬元,乙國和丙國分公司所得各30萬元。各國稅率分別是:本國40%,甲國30%、乙國40%、丙國50%,則用分國限額法計算乙國抵免限額為( )萬元。(上述的所得均為稅前所得)
A: 16
B: 14
C: 12
D: 24
分國限額法的計算公式可以簡化為:分國抵免限額=來自某一非居住國應稅所得×居住國所得稅率。乙國抵免限額=30×40%=12(萬元)
答案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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