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注冊稅務師發生的下列行為,應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且限期改正期間不得對外行使注冊稅務師簽字權的情形是( )。
A: 未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義務而收費
B: 以口頭形式答復納稅人日常稅務咨詢而未提供書面資料
C: 采取夸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承接業務
D: 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注冊稅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稅務局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責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間不得對外行使注冊稅務師簽字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應當向社會公告:(1)執業期間買賣委托人股票、債券的;(2)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或者收費的;(3)泄露委托人商業秘密的;(4)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的;(5)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