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吉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提供汽車租賃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50萬元;提供汽車車身廣告位出租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60萬元;出租上月購置房屋,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00萬元。該企業當月上述業務增值稅銷項稅額( )萬元。
A: 15.60
B: 18.90
C: 23.30
D: 25.60
【考點】一般計稅方法【解題思路】高吉企業當月上述業務增值稅銷項稅額=(50+60)×13%+100×9%=23.30(萬元)。
答案選 C
會計網所有內容信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滬公網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