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于2015年3月2日以競價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權用于房地產開發。根據國有土地轉讓合同。需繳納土地轉讓金2000萬元,需上繳土地補償費200萬元,于4月3日辦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當年月國家調整。重新修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交土地出讓金600萬元。另向規劃局繳納市政建設配合費200萬元。土地所在地契稅稅率為4%。該公司承受該土地應繳納契稅( )萬元。
A: 55
B: 112
C: 120
D: 90
應納的契稅=(2000+200+600+200)×4%=120(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