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型商貿企業為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發生如下業務:購進商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額14790元;購進農民自產的農產品用于直接對外銷售,農產品收購發票注明價款30000元;銷售商品一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增值稅額28900元;銷售農產品取得含稅銷售額40000元;購進和銷售貨物支付運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5份,注明價款7000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均在當月通過認證并在當月抵扣。2019年6月該企業應納增值稅( )元。
A: 14082.75
B: 14920.00
C: 15531.97
D: 2006.80
【考點】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思路】購進免稅農產品,直接銷售的,適用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按照收購發票注明的買價×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進項稅額=14790+30000×9%+7000×9%=18120(元)
增值稅銷項稅額=28900+40000÷(1+9%)×9%=32202.75(元)
應納增值稅=32202.75-18120=14082.75(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