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于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的說法,正確的有( )。
A: 納稅人放棄免稅權,應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批
B: 納稅人放棄免稅權,應當自放棄免稅權的下一個納稅年度起開始正常計算繳納增值稅
C: 納稅人既可以放棄全部貨物和勞務的免稅權,也可以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
D: 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放棄免稅權聲明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
E: 納稅人在免稅期內購進用于免稅項目的貨物所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一律不得抵扣
【考點】放棄免稅權的規定
【解題思路】選項A錯誤:生產和銷售免征增值稅貨物或勞務的納稅人要求放棄免稅權,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不是審批);選項B錯誤:納稅人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選項C錯誤:納稅人一經放棄免稅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權。選項D正確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依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選項E正確納稅人在免稅期內購進用于免稅項目的貨物所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一律不得抵扣。
答案選 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