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王某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2018年12月8日,因無力經營,王某決定解散該個人獨資企業,此時,該個人獨資企業尚有債務:欠甲公司10萬元貨款,欠劉某廠房租賃費用2萬元,欠繳增值稅12萬元,欠職工工資5萬元和社會保險費用3萬元。該個人獨資企業解散,首先應當清償的有( )。
A: 甲公司10萬元貨款
B: 劉某廠房租賃費用2萬元
C: 增值稅12萬元
D: 職工工資5萬元
E: 社會保險費用3萬元
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 【考點鏈接】解散后,原投資人對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財產清償順序為: ①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②所欠稅款; ③其他債務
答案選 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