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下列情形中,企業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的是( )。
A: 個體工商戶支付給業主的工資
B: 不變更企業形式,承包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規定取得的承包費
C: 在校學生因勤工儉學活動取得的報酬
D: 支付給不在公司任職的獨立董事的董事費
工資、薪資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選項A:屬于“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選項C:屬于“勞務報酬所得”;選項D: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屬于勞務報酬性質,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教材稅法二P177、180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