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對同一債權人負擔數項同種類的債務,在當事人沒有約定,債務人也未指定履行的債務的情形下。下列履行規則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 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
B: 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
C: 數項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輕的債務
D: 數項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
E: 數項債務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本題考核債的消滅-清償沖抵。根據規定,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答案選 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