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銅礦開采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9月生產經營情況如下: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自采銅礦原礦2000噸,不含增值稅單價0.08萬元/噸。合同約定本月收回貨款的60%,其余貨款下月10日收回;銷售自采銅礦原礦加工的銅選礦40噸,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60萬元。銅礦原礦的資源稅稅率為10%,選礦的資源稅稅率為2.5%。該企業當月應納資源稅( ?。┤f元。
A: 8.00
B: 12.80
C: 13.60
D: 24.00
【考點】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思路】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銷售應稅產品的,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3)該企業當月應納資源稅=2000×0.08×60%×10%+160×2.5%=13.6(萬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