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包某住某縣農村,有一冊古書,外省的張某欲購買該古書,向包某發出表示愿以5000元購買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認為可以賣給張某,于是委托住在縣城的程某郵寄該書。程某從包某處拿到該書回到縣城后,轉手將該書賣給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7000元購得此書。分析本案,下列關于本案中有關認定處理及提起訴訟事項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 包某與張某的合同已經訂立
B: 王某取得該書屬于善意取得
C: 張某可以起訴程某侵權
D: 張某可以根據《合同法》針對王某購書行為提起撤銷權訴訟
【解析】選項A錯誤,《合同法》規定,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諾到達要約人時生效。包某只是委托程某郵寄,并未向要約人張某發出承諾,合同尚未訂立。
選項C錯誤,侵權行為,指不法侵害他人的民事權益,而依法律規定,應對所生損害負賠償責任的行為,張某對此書并不享有《侵權責任法》意義上的民事權益,無權可侵。
選項D錯誤,有權提起撤銷權訴訟的是債權人,包某的承諾尚未作出,張某與包某之間的購書合同未成立,張某不享有債權,無權提起撤銷權訴訟。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