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以下( )行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不得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A: 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有關增值稅計稅資料者
B: 未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C: 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D: 銷售的貨物全部屬于免稅項目的
E: 外購貨物既用于生產應稅貨物又用于生產免稅貨物,無法分清各自耗用數額的
選項A、D,屬于不能直接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選項E,仍可領購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領用開具專票: ①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的; ②有《稅收征管法》規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 ③有下列行為之一,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a.虛開專票; b.私自印制專票; c.向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買取專票; d.借用他人專票; e.未按規定開具專票; f.未按規定保管專票和專用設備; g.未按規定申請辦理防偽稅控系統變更發行; h.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答案選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