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 年 5 月銷售貨物取得不含稅收入 100000 元,當月外購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稅額 4500 元,當月預繳的增值稅稅額為 5000 元,則5月末該企業應作的會計處理是()。
A: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3500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3500
B: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3500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500
C: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3500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3500
D: 不需要作賬務處理
該企業 5 月份應納增值稅稅額=100000×13%-4500=8500(元),當月預繳增值稅5000元,需要補繳增值稅=8500-5000=3500(元)。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繳增值稅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會計分錄為: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