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租貨合同,將其一棟物業租賃給乙公司作為商場使用。根據合同約定,物業的租金為每月50萬元,于每季末支付,租賃期為5年,自合同簽訂日開始算起,租賃期首3個月為免租期,乙公司免予支付租金,如果乙公司每年的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乙公司應向甲公司支付經營分享收入80萬元。乙公司2020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2億元。甲公司認定上述租賃為經營租賃。不考慮增值稅及其他因素,上述交易對甲公司2020年度營業利潤的影響金額是( )。
A: 570萬元
B: 600萬元
C: 450萬元
D: 650萬元
上述交易對甲公司2020年度營業利潤的影響金額=[50×(12-3)+50×12×4]/5+80=650(萬元)。選項D正確。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