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營改增”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的是( )。
A: 銷售不動產
B: 退役士兵創業就業
C: 個人轉讓著作權
D: 飛機修理
【解析】選項B: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選項C: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征增值稅;選項AD:屬于應稅收入。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