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根據關于不動產抵扣進項稅的規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其進項稅額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以下適用該政策的取得的不動產有()。
A: 直接購買的不動產
B: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
C: 接受捐贈的不動產
D: 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
E: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解析】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答案選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