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某公司向一非居民企業支付利息26萬元、特許權使用費40萬元、財產價款120萬元(該財產的凈值為50萬元),該公司應扣繳企業所得稅( )萬元。
A: 13.6
B: 20.6
C: 27.2
D: 41.2
[答案]:A
[解析]:
對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①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技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②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③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該公司應扣繳企業所得稅=(26+40+120-50)×10%=13.6(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