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機關在進行關聯業務調查時,企業及其關聯方,以及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提供以下( )相關資料。
A.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價格、費用的制定標準、計算方法和說明等同期資料
B.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提供的與被調查企業可比的產品價格、定價方式以及利潤水平等資料
C.與非關聯企業業務往來的有關的價格、費用的制定標準、計算方法和說明等同期資料
D.關聯業務往來所涉及的財產、財產使用權、勞務等的再銷售(轉讓)價格或者最終銷售(轉讓)價格的相關資料
本題考核特別納稅調整的規定。稅務機關在進行關聯業務調查時,企業及其關聯方,以及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按照規定以下提供相關資料:(1)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價格、費用的制定標準、計算方法和說明等同期資料;(2)關聯業務往來所涉及的財產、財產使用權、勞務等的再銷售(轉讓)價格或者最終銷售(轉讓)價格的相關資料;(3)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應當提供的與被調查企業可比的產品價格、定價方式以及利潤水平等資料;(4)其他與關聯業務往來有關的資料。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