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某公司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2019年取得境內甲公司支付的貸款利息收入100萬元,取得境內乙公司支付的財產轉讓收入80萬元,該項財產凈值60萬元。2019年度該境外公司在我國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萬元。
A: 12
B: 14
C: 18
D: 36
【考點】非居民企業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思路】
對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考生易將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企業所得稅=100×10%+(80-60)×10%=12(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