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國居民張某在境外將一項專利權讓渡給境外的某公司,取得轉讓收入折合人民幣40000元,并按該國稅法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5500元;同年從該國取得中獎收入折合人民幣2000元,按該國稅法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500元;當年,張某回國后將…部小說作品在我國報刊上發表,取得發表收入50000元。2011年張某應在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
A: 6400
B: 6900
C: 5600
D: 5080
張某在某國取得所得應補稅額=40000×(1-20%)×20%+2000×20%-5500-500=800(元);將小說發表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稿酬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1-20%)×20%×(1-30%)=5600(元);合計應在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稅=800+5600=6400(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