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作家2006年出版一部長篇小說,2月份收到預付稿酬l0000元,4月份小說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20000元,lo月份將小說手稿在某國公開拍賣,拍賣收入90000元,并按該國有關稅法繳納了個人所得稅l0000元。該作家在中國境內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以上貨幣均為人民幣)
A: 3360
B: 4560
C: 6080
D: 7760
(1)稿酬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00+20000)×(1-20%)×20%×
(1-30%)=3360(元);
(2)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拍賣收入按照我國稅法應納的個人所得稅=90000×(1-20%)×20%=14400(元).在國外已繳納10000元,所以應補稅=14400-10000=4400(元);
(3)該作家在中國境內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360+4400=7760(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