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關于速裁程序,說法不正確的是()。
A: 被告人拒絕認罪認罰的,不得適用速裁程序
B: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不適用速裁程序
C: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
D: 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不適用速裁程序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刑事訴訟速裁程序。
速裁程序的適用范圍: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選項A),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速裁程序:(1)被告人是盲、聾、啞人(選項C);(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選項B);(4)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5)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建議或者適用速裁程序有異議的;(6)被告人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沒有就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等事項達成調解或者和解協議的;(7)辯護人作無罪辯護的(選項D);(8)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答案選 C